国家药品GMP检查员增至794人(附新聘任检查员名单)
近日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新聘任的145名国家药品GMP检查员名单,并核发《国家药品检查员证》。
此举旨在加强药品检查员队伍和能力建设,推进药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工作开展,提高检查覆盖和检查质量。国家药品GMP检查员人数已从2017年底的649人,增加到了目前的794人。
药品监管工作具有专业性、特殊性。日前,记者从国家药监局了解到,近年来,药监部门在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加快药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,助推产业创新发展的同时,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,加快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。药品研发、生产、经营及使用过程中的体系性、合规性检查,以及在风险隐患防控中的有因检查等工作,都需要药品检查员完成。药品检查是确保药品安全重要、直接、有效的监管手段,在监督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,发现安全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,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,检查员是药品质量安全的“眼睛”和“耳朵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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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新聘任的国家药品GMP检查员名单
1.北京市(2人)
裴振峨、张盛宇
2.天津市(2人)
董晓明、张 强
3.河北省(4人)
黄立辉、张云喆、戚鹏飞、杨丹娅
4.山西省(2人)
刘 栋、李立夏
5.内蒙古自治区(3人)
张桂霞、孙捍卫、赵瑞芳
6.辽宁省(3人)
李松波、李学良、王娇楠
7.吉林省(4人)
邓慧敏、闫冬梅、李景新、陈 冰
8.黑龙江省(2人)
王 宇、王人鹏
9.上海市(6人)
杨 洋、刘 露、朱 珠、梁 晔、王方敏、朱 娟
10.江苏省(3人)
尤 奇、张 玮、杨亚萍
11.浙江省(4人)
徐 超、何林旺、王 平、王慧群
12.安徽省(2人)
王 璞、张 勇
13.福建省(3人)
陈素娟、袁建龙、方小为
14.江西省(3人)
廖辉军、刘 斌、陈海清
15.山东省(5人)
王新建、赵 炎、宗凤玉、李 霞、房国栋
16.河南省(5人)
何 彬、王迎举、万 佳、贾育锐、辛 锋
17.湖北省(4人)
陈 菡、骆 翔、张 庆、傅亿林
18.湖南省(3人)
林新文、李长林、文计福
19.广东省(3人)
文 灏、莫结丽、吴 震
20.广西壮族自治区(2人)
刘吉成、林 华
21.海南省(3人)
孙祥富、符彦菲、朱 凌
22.重庆市(4人)
赵 练、游小杰、董 玲、李林柯
23.四川省(3人)
龚莹洁、杜 宇、张 蕾
24.贵州省(2人)
张志宇、刘俊宏
25.云南省(3人)
王 丹、杨美峰、唐科民
26.西藏自治区(2人)
李海亮、次 永
27.陕西省(3人)
詹养义、周 颖、姚 雄
28.甘肃省(3人)
柴 烨、李 毅、李安平
29.青海省(6人)
张荣革、张 宁、潘 平、刘学良、张玉臣、焦正平
30.宁夏回族自治区(2人)
董 颖、吕 莉
31.新疆维吾尔自治区(2人)
夏 涛、贾尔恒·玉素甫
32.新疆生产建设兵团(2人)
凌 云、马长鸣
33.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(18人):
方 钊、胡增峣、郭威威、刘晓刚、贺丹英、李卫华、高 燕、
杨 霆、李 南、鄢可书、林长庆、周 乐、张体灯、刘 萌、
时 乐、张皋彤、王翔宇、蒋 露
34.中检院(3人)
任丽萍、丁晓丽、冯 磊
35.药审中心(2人)
马 坤、韩 炜
36.核查中心(18人)
匡岩巍、林茂铨、韩天娇、贾 娜、黄 莺、李武超、徐 飞、
张 平、陆 德、张毅敏、李 珊、马岩松、王梦媛、康 鹰、
王立杰、刘 聪、刘瑾欣、黄 雪
37.信息中心(1人)
田永亮
38.高研院(1人)
廖彬池
39.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(2人)
何 为、魏立平
文/《中国医药报》记者 马艳红
相关链接/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