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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药品GMP检查员增至794人(附新聘任检查员名单)

国家药品GMP检查员增至794人(附新聘任检查员名单)

* 来源 : 中国医药报 * 作者 : admin * 发表时间 : 2018-12-01 * 浏览 : 221

近日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新聘任的145名国家药品GMP检查员名单,并核发《国家药品检查员证》。


此举旨在加强药品检查员队伍和能力建设,推进药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工作开展,提高检查覆盖和检查质量。国家药品GMP检查员人数已从2017年底的649人,增加到了目前的794人


药品监管工作具有专业性、特殊性。日前,记者从国家药监局了解到,近年来,药监部门在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加快药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,助推产业创新发展的同时,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,加快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。药品研发、生产、经营及使用过程中的体系性、合规性检查,以及在风险隐患防控中的有因检查等工作,都需要药品检查员完成。药品检查是确保药品安全重要、直接、有效的监管手段,在监督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,发现安全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,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,检查员是药品质量安全的“眼睛”和“耳朵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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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新聘任的国家药品GMP检查员名单


1.北京市(2人)

裴振峨、张盛宇


2.天津市(2人)

董晓明、张  强


3.河北省(4人)

黄立辉、张云喆、戚鹏飞、杨丹娅


4.山西省(2人)

刘  栋、李立夏


5.内蒙古自治区(3人)

张桂霞、孙捍卫、赵瑞芳


6.辽宁省(3人)

李松波、李学良、王娇楠


7.吉林省(4人)

邓慧敏、闫冬梅、李景新、陈  冰


8.黑龙江省(2人)

王  宇、王人鹏


9.上海市(6人)

杨  洋、刘  露、朱  珠、梁  晔、王方敏、朱  娟


10.江苏省(3人)

尤  奇、张  玮、杨亚萍


11.浙江省(4人)

徐  超、何林旺、王  平、王慧群


12.安徽省(2人)

王  璞、张  勇


13.福建省(3人)

陈素娟、袁建龙、方小为


14.江西省(3人)

廖辉军、刘  斌、陈海清


15.山东省(5人)

王新建、赵  炎、宗凤玉、李  霞、房国栋


16.河南省(5人)

何  彬、王迎举、万  佳、贾育锐、辛  锋


17.湖北省(4人)

陈  菡、骆  翔、张  庆、傅亿林


18.湖南省(3人)

林新文、李长林、文计福


19.广东省(3人)

文  灏、莫结丽、吴  震


20.广西壮族自治区(2人)

刘吉成、林  华


21.海南省(3人)

孙祥富、符彦菲、朱  凌


22.重庆市(4人)

赵  练、游小杰、董  玲、李林柯


23.四川省(3人)

龚莹洁、杜  宇、张  蕾


24.贵州省(2人)

张志宇、刘俊宏


25.云南省(3人)

王  丹、杨美峰、唐科民


26.西藏自治区(2人)

李海亮、次  永


27.陕西省(3人)

詹养义、周  颖、姚  雄


28.甘肃省(3人)

柴  烨、李  毅、李安平


29.青海省(6人)

张荣革、张  宁、潘  平、刘学良、张玉臣、焦正平


30.宁夏回族自治区(2人)

董  颖、吕  莉


31.新疆维吾尔自治区(2人)

夏  涛、贾尔恒·玉素甫


32.新疆生产建设兵团(2人)

凌  云、马长鸣


33.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(18人):

方  钊、胡增峣、郭威威、刘晓刚、贺丹英、李卫华、高  燕、

杨  霆、李  南、鄢可书、林长庆、周  乐、张体灯、刘  萌、

时  乐、张皋彤、王翔宇、蒋  露


34.中检院(3人)

任丽萍、丁晓丽、冯  磊


35.药审中心(2人)

马  坤、韩  炜


36.核查中心(18人)

匡岩巍、林茂铨、韩天娇、贾  娜、黄  莺、李武超、徐  飞、

张  平、陆  德、张毅敏、李  珊、马岩松、王梦媛、康  鹰、

王立杰、刘  聪、刘瑾欣、黄  雪


37.信息中心(1人)

田永亮


38.高研院(1人)

廖彬池


39.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(2人)

何  为、魏立平


文/《中国医药报》记者 马艳红

相关链接/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